揭露养老骗局:保险承诺落空,老人梦断养老院

发布时间:2024-11-06 11:42:06

近期,一起涉及养老保险的争议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两位老人因对未来养老生活的担忧,被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以“购买保险即可免费入住高级养老院”的不实承诺所诱导,购买了一款名为“富贵花”的理财产品。然而,在连续9年支付了21万余元后,老人发现所谓的养老院并不存在,且所购保险产品出现了亏损,导致他们的本金大幅缩水。

这对夫妇早年失去了孩子,一直面临着养老的难题。2013年1月,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贺某及其母亲王某向他们推荐了“富贵花”理财产品。贺某声称,该产品不仅收益丰厚,还能凭借保单免费入住公司运营的高级养老院,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保单的收益足以覆盖养老院的所有费用。在贺某的劝说下,两位老人各自购买了一份保险,每年需要支付超过2万元的保费。

合同签订后,老人发现实际情况与业务人员的描述大相径庭。他们曾询问公司是否真的有养老院,但得到的答复总是“正在建设中”。为了阻止老人退保,业务人员甚至多次上门进行劝说,并送上保险佣金。直到2022年3月,老人准备支付最后一年保费时,去公司查询收益情况,才得知保险产品亏损严重,两份保单的现金价值仅剩2万元至3万元。

老人随后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银保监分局提出投诉。经过调查,黄石银保监分局认定业务人员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并表示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及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然而,老人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退还保险费及赔偿事宜,均遭到推诿。2023年8月,老人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双方就老人是否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退还保费进行了辩论。老人主张,保险公司违规操作,以虚假宣传诱导购买保险,且在签订合同时未向老人阅读合同条款、未对相关条款作解释说明。老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并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效成立,具备法律效力。

法院审理后查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银保监分局已出具《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认定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存在对投保人虚假宣传、夸大保险收益、错误解释保险条款等问题。同时,法院调取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老人进行首期电话回访时的录音也显示,工作人员对是否有养老院等问题闪烁其词。

最终,法院判决老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两份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公司应返还老人保险费21万余元,并支付相应损失。

此案件提醒老年人在购买养老保险时需警惕“养老骗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养老问题的担忧和焦虑,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诱导老年人盲目投保。因此,老年人在购买养老保险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保险机构,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此外,此案件也暴露出我国养老服务管理存在的不足。社会养老服务不完善、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养老需求不匹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应共同努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日益增长、日益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发展多种养老模式、丰富养老服务种类和模式、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和高质量供给等措施,形成金融发展与养老服务保障的良性循环,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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