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职责。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二,规范场所安全设置:
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等建筑内。
养老机构内不宜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养老机构的楼层布置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对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
三,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养老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保持防火门处于规定状态。
应保证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并在各楼层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四,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
养老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应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安装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
室内活动区域、廊道禁止吸烟、烧香,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五,人员培训与演练:
养老机构应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六,消防宣传教育:
应面向入住老年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重点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路线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养老院的消防安全,保护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升养老院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