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

发布时间:2024-12-05 11:49:20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国家疾控局四大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便捷的医疗服务。

《通知》中强调,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主动为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这一措施不仅能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难的问题,还能显著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通知》也鼓励养老机构根据自身老年人的医疗需求,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专业且及时的医疗服务。

为了更有效地满足养老机构的医疗需求,《通知》建议有需求的养老机构与所在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积极开展合作。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还能为养老机构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通知》还强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合作应基于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同时,各级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管理以及疾控部门也应加强对合作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双方合作的深化和完善。

此次四大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在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化,预计未来将有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全面、便捷的医疗服务,为他们的幸福安康晚年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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