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磅发布!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为养老事业添砖加瓦

发布时间:2025-02-08 13:27:3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与财政厅携手,正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这一举措犹如一颗 “定心丸”,为广西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带来了全新的规范与秩序,也为提升当地养老服务质量按下了 “加速键”。​

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对补贴对象有着清晰明确的界定。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只要是利用非政府性资金兴办,并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以及照料护理服务,且床位数达到 10 张(含)以上的养老机构,均在补贴范围内。同时,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定义也得以明确,即那些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里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但不包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群体。​

此次补贴涵盖了三大重要类别,分别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以及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具体来看,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方面,若机构新增床位属于自建或购置,每张床位可获得 5000 元补贴;若是租赁且租期达到 5 年(含)以上,每张床位能有 3000 元补贴;而对于采用公建民营模式经营管理,且装修及设施设备均由运营方投资的养老设施,同样给予每张床位 3000 元补贴。​

运营补贴则更具针对性,主要面向 4 类失能老年人,并且将养老机构等级与老年人能力等级相结合,划分出 20 个不同档次,给予每人每月 60 - 190 元不等的补贴。至于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 50 - 400 元。这一系列补贴政策,无疑为广西养老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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