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鞍山市重磅出击,自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针对各类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专项整治风暴。此次行动旨在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中安享晚年。
整治重点直指负责人责任落实
本次专项治理涵盖全市范围内床位数在 10 张以上的各类养老机构,包括国办、民办的养老机构(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及托管中心等。其中,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成为重点整治对象。对于那些对工作敷衍塞责、忽视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工作不力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鞍山市将采取强硬措施,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坚决更换法定代表人。同时,对于存在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为的,不仅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深入调查,绝不姑息迁就。
全面规范机构内部管理
除了对负责人的严格要求,此次整治行动还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细节。针对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制度缺失、卫生状况堪忧、硬件设施不合理、安全管理责任制未落实、物品采购不规范以及人员分工不明等问题,相关部门将下达限时整改通知,要求各机构迅速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清查护理人员配备情况,按照与生活自理老人 1:9、半自理老人 1:5、失能老人 1:3 的标准,确保养老护理人员数量充足、专业素质过硬。对于不符合条件和人数要求的机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以保障老年人得到悉心照料。
强化档案管理与居住环境标准
在档案管理方面,鞍山市民政局明确要求各类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确保老人档案完整无缺。档案内容应涵盖入院评估、入院前体检、入院协议、日常照护记录以及每年体检等重要信息,为老人的健康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养老机构必须保证老人居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床上用品定期更换,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民政部门将对养老院老人居室进行实地测量,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床位。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10 平方米,双人间不小于 14 平方米,三人间不小于 18 平方米,4 人间或以上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6 平方米,确保老人拥有足够的生活空间。
保障饮食安全与卫生
饮食安全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一环。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各类养老机构食堂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标准,将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物分开制作和存储,避免交叉污染。食堂用具必须每日进行消毒处理,同时配备 48 小时留样设备,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原因,保障老人的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体现了鞍山市对养老服务事业的高度重视,通过全方位、多维度的整治措施,力求打造一批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安全可靠的养老机构,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保障。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鞍山的养老服务体系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和提升,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 “夕阳红” 的岁月里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